關于我校大學生參加2021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發布時間:2020-11-24浏覽次數:951

各學院: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徐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徐政規【2020】2号文件及徐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駐徐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将我校大學生參加2021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徐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我校大學生均應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2021年大學生醫保費每生220元(其中10元為基本照護險費由門診包幹經費支出,不再收取)。
    二、18級、19級、20級入學已代收代繳醫保費的大學生,由校醫院大學生醫保工作人員發送至各學院,請各學院核對學生信息并确認,修改确認後(包括信息無誤文件)請發送到503071830@qq.com郵箱。
    三、被認定為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醫療救助對象的大學生,請各學院彙總證明材料,統一報送校醫院二樓203大學生醫保辦公室,辦理減免繳費。
    四、參軍入伍大學生部隊提供醫療保障待遇的,可不參加本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退伍複員後應在3個月内參保繳費,醫保系統獲取足額繳費信息後次日即可享受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的,設定6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17級大學生因入學時遇當年醫保費調整,代收代繳醫保費不足,參加2021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由所在學院統一造冊《2017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并填寫《2017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确認書》,每生210元醫保費由17級參保學生于2020年11月30日前存入學校代繳費銀行卡扣費。不願參加大學生醫保的,請填寫《2017級不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确認書》并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已參保證明。
    以上工作請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大學生醫保工作關系到每一位大學生的切身利益,請各學院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做到應保盡保的工作要求,防止因未參保無法享受相關醫療待遇的現象。
大學生醫保聯系電話:83689821(6821)。

    附件:
    1、《市政府關于印發<徐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
    2、《關于做好駐徐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3、《駐徐高校2021年參保政策簡介》
    4、《2017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
    5、《2017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确認書》
    6、《2017級不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确認書》


                                     後勤管理處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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