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即将開始。為保證考試工作的有序開展,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程考核由開課學院(部門)組織安排,教務處教學管理科協助安排考場。
二、課程的考核要求
1.所有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開課但未考核的課程,均應在本學期第二十周結束前完成考核。
2.所有課程的考核内容及形式均應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非試卷形式考試需報課程開設學院(部門)審批、備案。
三、考試的組織實施
1.試卷印刷保管
開課學院(部門)及時與教務處教學管理科對接,填寫《徐州工程學院文印中心印制單》,于考試前完成試卷的印刷、分裝并妥善保管試卷,嚴防洩密。
2.試卷領取
專業課試卷領取地點由開課學院安排,統考課試卷領取地點見附件。
3.組織安排
(1)專業課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開課學院在學校規定時段内安排;統考課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附件。
(2)監考人員由所屬學院(部門)負責安排并通知。監考人員須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至考場。
(3)考試前各學院要組織監考教師學習《徐州工程學院監考須知》,強調監考紀律,同時加強學生考風考紀教育。
(4)學生參加考試必須遵守學校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并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如無有效證件,所屬學院應開具有學生照片的紙質證明,并在照片上加蓋公章。
(5)監考人員應做好考試記錄,填寫相關内容,考試結束試卷清點無誤後交開課學院簽收。
4.緩考
學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須在考試前辦理緩考手續,并報開課學院和教務處備案。未及時辦理緩考手續的學生,按曠考處理。
四、紀律要求
考風考紀建設是樹立良好學風的重要環節,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做好監考教師培訓及學生的考前教育。廣大師生應從自身做起,努力營造良好的考風、學風和校風。
考試期間,學校将組織人員對考試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物理與新能源教務處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