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确保學生、實驗人員及實驗室的安全、國家财産不受損失,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崗位責任制:實驗室主任對本實驗室安全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對實驗人員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對本職崗位的安全負責并積極參加由實驗室組織的安全工作。
2.實驗室主任要長期不懈的抓緊抓好安全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定期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以求達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講安全,人人關心實驗室安全。
3.實驗室主任要不定期巡查各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指定專人在指定的時間内予以排除,并負責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實驗室管理人員分崗負責:每天下班前檢查各室滅火器、門、窗、水、電器線路等,發現破損或故障須及時維修或報告,如果還有人在作實驗需交代清楚,并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實驗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使用實驗室實行登記辦法,負責使用期間内的安全問題。進入實驗室和離開時應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領用備用鑰匙的實驗人員對備用鑰匙和實驗室的安全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6.全體實驗室人員以及實驗教師都要在嚴格執行有關安全制度的基礎上,認真履行安全檢查義務,做好使用及安全檢查記錄。
7.注意防火、防爆、防盜。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要妥善保管;嚴禁在庫房内吸煙、生火、燒電爐,嚴禁私接電源。
8.實驗指導教師在實驗過程中,要時刻注意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報告,事後要做好情況記錄,并在實驗結束時進行以下安全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各台實驗設備及附屬設備的電源是否關閉;總電源、照明電源是否關閉;水源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關(鎖)好;各種應記錄的内容是否全部登記
9.教學或科研工作中使用電爐時,若發生停電或停用,要及時切斷電源。
10.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嚴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1.節假日前全室人員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節假日期間要有安全員值班,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假期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12.發生事故時,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準隐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13.實驗室的鑰匙由專人管理,實驗教師領用備用鑰匙後要防止丢失,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14.對一貫遵紀守法,在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上述規定,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事故者,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并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