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學是高等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學生實踐和創新能力的重要環節,為了加強實驗教學管理,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驗教學的根本任務是:對學生進行實驗技能的基本訓練,使學生了解科學實驗的主要過程與基本方法,通過實驗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嚴謹的科學态度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二條 實驗教學實行校、院二級管理,以學院管理為主。實驗教學工作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由有實驗教學的單位和實驗(室)中心負責組織進行。
第二章 實驗教學計劃管理
第三條 實驗教學計劃是學校人才培養方案的一部分,由學院組織各教研室、實驗(室)中心制定,制定(修訂)應按照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原則、要求和程序同步進行。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應對實驗課程的設置、學時數的分配、教學進程等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安排,并明确實驗課名稱、開課學時、學期等信息,以便實驗課程的教學組織與安排。
第四條 實驗課類别按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性質可分為基礎、專業基礎、專業和其它四大類。各實驗類别的實驗類型主要有演示性、驗證性、綜合性、設計性等。各門課程,特别是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的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應占一定的比例,并積極為學生開設自選實驗項目,提供條件進行自主設計實驗,逐步實現實驗課的開放式教學。
第五條 實驗教學計劃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實驗教學的基礎,應保持相對穩定;新開實驗應由學院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内容包括:實驗與所屬課程的内在關系、作用與創新性、師資情況、儀器設備配制情況和教學資料的完整性(含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或指導書、考核辦法等),完成論證後,方可列入人才培養方案。實驗教學計劃經學校審定批準後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 實驗教學大綱及實驗教材管理
第六條 實驗教學大綱是檢查和考核實驗教學的主要依據,凡是人才培養方案中包含實驗教學内容的課程(簡稱為有實驗的課程)或獨立設置的實驗課程,都必須制定相應的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要對本課程實驗教學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學生應掌握的實驗技術及基本技能、實驗項目選定的原則和學時分配、各個實驗項目應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教學方式、考核辦法等做出明确規定。
第七條 實驗教學大綱的制定(修訂)由學院組織教研室和實驗(室)中心人員共同拟定(修訂),經學院主管教學院長審查後,教學設備處批準實施。
第八條 實驗課程必須要有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應當選用高質量的教材或指導書;也可根據實驗課程自身特點和要求組織有豐富實驗教學經驗的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編寫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
第四章 實驗教學任務管理
第九條 實驗教學任務由教學設備處根據教學實施計劃的要求,與其他教學任務一起下發給相關學院和相關實驗(室)中心,并在《學期教學任務實施計劃表》中明确承擔實驗教學任務的學院和實驗室。
第十條 實驗(室)中心根據教學任務實施計劃和《實驗教學大綱》要求,确定教學進程,安排實驗課表,并于每學期末将實驗教學任務書和實驗課表一式二份,報送實驗室管理科。
第五章 實驗教學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 實驗(室)中心和任課教師必須按實驗教學大綱确定的實驗教學任務開出實驗課,并按實驗課表運行。因特殊原因需調、停、補課的,必須提出申請,經實驗(室)中心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教學設備處備案。
第十二條 實驗課教師及實驗技術人員課前必須做好儀器設備和材料的準備工作。新開課或開新課的實驗指導教師必須提前進行試講、試做,并經實驗(室)中心主任或主講教師确認後才能上崗;對新開設的實驗項目則要求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試做成功後才能對學生開出實驗。
第十三條 實驗課指導教師應嚴格按照實驗教學大綱要求組織實驗,未經批準不得随意減少實驗項目和内容。
第六章 實驗教學過程與質量管理
第十四條 學生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按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缺課。必須穿工作服進入實驗室,實驗過程中不得喧嘩、亂竄、和看實驗無關的書籍,必須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自覺維護實驗教學秩序。
第十五條 學生在實驗中應獨立完成規定的實驗内容,認真做好實驗記錄,完成實驗報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抄襲他人的實驗記錄和實驗報告。要愛護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公物,實驗完畢,應将用過的儀器、器皿等洗淨放回原處,經實驗指導教師檢查後,方可離開實驗室,自覺維護實驗室環境和清潔衛生。
第十六條 學生不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教師指導造成他人或自身的傷害,由本人承擔責任;造成儀器損壞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七條 實驗指導教師要按照實驗教學大綱和實驗指導書認真備課,寫出質量較高的教案和講稿,實驗開始前,必須提前15分鐘到實驗室,檢查實驗準備和學生到位情況,對學生要嚴格考勤。
第十八條 實驗指導教師(實驗技術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學生遵守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堅守崗位,不斷巡回檢查,進行規範指導學生實驗。要認真批改實驗報告,嚴格考核,合理公正評定學生實驗成績,經常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十九條 實驗技術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實行坐班制。要按實驗指導書要求,認真做好每次實驗課的課前準備工作,實驗課進行時,應到實驗室巡回,承擔檢查安全、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協助教師指導學生正規操作。及時修理、補換實驗器材。實驗課後收回借出的實驗器材,并配齊下次實驗所需物品,檢查實驗室的衛生和安全。
第二十條 實驗教學質量檢查是學校教學管理經常性和重要性工作,是提高實驗教學質量的有力措施,教學設備處、學院、實驗室管理科和實驗(室)中心領導都應重視實驗教學檢查,都要經常深入實驗教學第一線,通過聽課、評估、抽測學生操作能力,檢查學生實驗報告完成情況,廣泛聽取意見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檢查實驗課的教學質量,及時反映和解決實驗教學中出現的問題,以保證實驗課的教學質量。
第七章 實驗課成績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條 嚴格實驗課考核制度,單獨設置的實驗課程,實行單獨考核(考試),單獨記分。考核可采取實驗理論與實驗技能考核(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實驗理論和技能均合格,才能取得該門課程的成績。
第二十二條 不單獨設置而從屬于理論課的實驗,即有實驗的課程,實驗成績是該門課程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一定比例記入課程總成績。實驗成績的評定由期末實驗考核(考試)與平時實驗考核成績(實驗報告、實驗預習、實驗工作态度等)按一定比例記分。實驗課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可參加該門的理論課考試,但該門課程成績仍按不及格計,經下學期開學初實驗補考合格後,該門課程才可按補考成績計,若實驗補考仍不合格,則該門課程成績以不合格計。
第二十三條 完成實驗學時數少于實驗總學時三分之二的,缺交實驗報告達三分之一的學生,不得參加實驗考核(考試)。其實驗成績按零分計,學生需進行該課程重修。經重修成績合格後,方能取得該門課程的成績。
第八章 實驗教學研究及實驗教學檔案管理
第二十四條 教學研究是進行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都要積極進行教學内容和方法的研究與改革,不斷更新實驗内容,改進實驗教學方法。要定期開展實驗教學方法的研究、實驗教學效果調查分析、實驗教學總結等教學研究活動,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定期進行實驗教學研究成果評選活動,對實驗教學改革與研究取得成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實驗教學檔案是實驗教學活動和實驗教學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形态曆史記錄,是考核教學效果,加強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總結實驗教學經驗的主要依據,學院和實驗(室)中心都要認真積累、整理并按學校的相關管理制度歸檔。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