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學院:
2021年度江蘇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為做好我校的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現将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與申報條件
1.支持重點
2021年度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基金)按照前沿引領技術基礎研究專項、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專題和面上項目三類組織申報。具體支持重點詳見附件1。
2.申報條件
青年基金項目: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未主持過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具體指: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以及江蘇省科技廳所有科技計劃項目。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20萬元,實施期為3年。
面上項目: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以及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面上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實施期為3年。
二、申報方式與限額要求
項目由上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并推薦申報。面上項目采取擇優推薦方式,我校允許推薦項目數為10項。青年基金項目不限制推薦名額,2019年和2020年已連續2年申報青年基金項目但未獲資助的項目申報人,暫停1年青年基金項目申報。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人必須是江蘇境内企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須從其實際工作、并有固定勞資關系的所在工作單位申報,不得通過兼職單位或挂靠單位申報。
2.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專題項目申請人需按照項目指南要求選擇相應的條目進行申報;面上項目不設指南,申請人自由選題申報。所有項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報代碼要求填寫(申報代碼見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台首頁)。
3.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項目将主要針對我省産業技術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重要科學問題,圍繞項目的目标導向、申報人研究能力和水平、項目前沿性與創新性、研究基礎與保障等方面進行遴選。申請人需準确把握申報通知和項目指南的要求,面向我省高質量發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練科學問題,突出需求導向和創新人才培養的目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
4.有其它的省科技計劃在研項目負責人,可以申報本計劃的面上項目或省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在本計劃内,同一項目負責人本年度限報1個項目;有在研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除在研面上項目負責人可申報本年度省傑出青年基金項目以外);同一研究人員作為項目主要參與人,申報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省科技計劃項目。
5.申報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符合基礎研究定位要求。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曆、唯獎項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凡涉及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的研究,應嚴格遵守國家生物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學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6.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号)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号)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産權、僞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為。因不良信用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
四、我校相關工作安排
1.面上項目
申報要求:各學院推薦申報總數不超過2項;2019年和2020年已連續2年推薦申報面上項目但未獲資助的項目申報人,暫停1年面上項目申報。
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于3月5日由學院統一報送至科技處,評審後推薦上報的項目于3月23日完成系統提交,科技處審核通過後于3月26日一式三份上報正式版申報書。
2.青年項目:請于3月23日完成系統提交,待科技處審核通過後于3月26日一式三份上報正式版申報書,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
3.各學院上報申請書的同時需報送本學院的申報情況彙總表(附件2)。
4.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詳見指南(附件1)或咨詢科技處。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劉潔(69174),權泉(67639)。
附件:1.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财政廳關于2021年度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及組織項目申報通知
2.彙總表
科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