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嚴重危害校園安全和社會安全的緊急事件。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學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規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保護師生生命财産安全,維護各級安全穩定,保障學院事業順利開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徐州工程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章制度和政策,結合學院自身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類型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政治穩定和意識形态安全穩定事件。包括校園内外涉及到我院師生的各種國家安全事件、群衆性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事件以及其他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
2.實驗室安全事件。包括實驗室機械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有毒有害氣體及危險化學品引起的實驗室安全事故。
3.學院綜合治理安全事件。包括學院内發生的網絡信息安全事件、火災、财物失竊、人身安全、洪澇災害、氣象災害等安全事故。
四、适用範圍
本預案适用于學院管轄範圍内的師生員工所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物理與新能源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黨支部書記、各教研室(實驗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各年級輔導員為小組成員。在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各專項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和指揮。
未列入專項工作組的安全事件,按“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由相關負責人牽頭履行安全穩定和應急處置責任。
六、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視情而定。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以保護生命安全為第一原則,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發現人和到達現場的處置人員可視情況及時開展自救、互救,事态無法控制時及時組織疏散,等待相關部門開展救援。
2.居安思危,及時預警。學院各部門、師生應樹立安全穩定底線思維,及時了解掌握系部、班級師生思想動态,排查隐患。學院辦公、科研用房安全責任人、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輔導員要定期組織對辦公室、實驗室、宿舍等開展安全自查,對可以自行整改的問題即知即改,需要上報學院、職能部門協調解決的及時報送信息,将安全隐患解決在萌芽階段。
3.堅持原則、依法處置。要把握依法依規的基本原則,全面了解事件起因和發展過程,在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堅持原則,不姑息遷就,在處置中也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認識和處理。
七、信息報送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涉事單位應第一時間上報學院主要領導,主要領導第一時間上報分管校領導、學校黨委(校長)辦公室、保衛處以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并在其指導下開展工作。
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應按“邊處理、邊彙報”“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原則,半小時内進行口頭彙報,一小時内進行書面彙報(短信、微信、郵件等均視同書面彙報)。相關負責人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八、輿情應對
突發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關注線上線下輿情。請求宣傳部技術支持,實時監控,整理研判,在其指導下,輿情引導應堅持主動出擊、正面引導、注重疏導、搶占高地的原則。信息發布由學校宣傳部官方發布,任何個人不得私自接受媒體采訪、通過新媒體等載體發布信息。
九、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類:政治穩定和意識形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使用範圍
學院内各種國家安全事件、群衆性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事件以及其他政治性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
二、應急響應
1.突發事件一旦出現,發現人第一時間上報上一級負責人和學院分管領導,并根據事态需要可及時聯系110(巡警)、120(醫療急救)、119(火警),教研室(實驗室)等相關科室負責人、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第一時間應趕赴現場,同時将掌握到的情況報送至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應急處置工作組及應急預案。工作組相關組員及時到位,學院主要領導靠前指揮。
2.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學校相關專項工作委員會彙報,請求援助與指導。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妥善開展先期的應急處置、保護現場、自救互救和了解情況等工作。如遇人員傷亡,或根據情況需要通知家屬時,需統一口徑經院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必要時需經請示學校同意後才可通知。做好家屬接待、安撫工作。
3.如出現師生集會、遊行、示威圍攻、靜坐、罷課等群體事件、涉及師生的安全事故和傷害事故時,及時安排相應教研室(實驗室)等相關科室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幹部等及早到位,盡力安撫,引導師生及家屬等通過正常渠道與有關部門等進行對話溝通。如涉外或涉及宗教問題,應在相關職能部門指示下工作。
4.如遇重大刑事治安事件,應在保衛處的統一指揮下保護好現場,做好人群的疏散、救援及安置等工作。并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文保部門的調查取證等。
5.學生突發事件出現,除應遵循以上1、2外,還應聯系相關部門協助做好住院醫治、保險理賠、補助等工作。
三、後期處理
查明事件發生的經過和原因,梳理整理事件材料,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整改計劃并負責措施。
第二類:實驗室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使用範圍
學院所屬教學科研實驗場所、實驗設備,尤其是特種設備、有毒有害氣體及危險化學品引起的實驗室安全事故。
二、預防預警
1.預防為主,安全自查常規化。各實驗室管理人員要經常定期組織開展實驗室場所安全自查,對重點區域、重點設備實施監控和分析。做到日常防範,及時報告,即知即改。
2.加強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各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日常使用管理、安全維護、環境衛生、值班值日等規章制度,嚴格完善設備使用台帳。尤其對壓力容器、鋼氣瓶、危化品等建立嚴格的設備台帳、管理制度和領用登記制度。
3.加強實驗室管理人員、使用師生的安全培訓教育,明确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實施實驗室準入制度,對不熟悉設備操作流程、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人員暫緩其使用實驗室使用申請。
4.積極組織應急反應機制日常管理,日常工作中經常進行逃生、滅火、安全自救等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三、應急響應
實驗室進入突發事故應急狀态後,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領導和相應組員,應及時趕赴現場,根據突發事故等級和現場情況,及時上報信息給學校相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積極配合職能部門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1.接警與響應。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應急工作,在條件允許下,開展自救、互救。同時将信息報送至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小組相應成員、領導,并在第一時間報送信息至保衛處、設備管理處。
2.現場處置。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現場人員撤離。在不危及自身安全情況下,可以對初起階段火情進行撲滅,同時采取适當措施及時切斷電源,迅速轉移危險物品等。對燒傷、觸電、機械傷害、化學灼傷等進行應急處理。根據實際情況,發現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維護秩序,等待救援。實驗室安全管理小組領導、成員到現場後,應根據情況在職能部門指揮下,及時采取疏散人員、建立警戒區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向救援人員提供實驗室相關信息。
4.事故調查。配合保衛處、資産設備管理處對事件發生原因進行詳盡調查,做出書面總結。
第三類:學院綜合治理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使用範圍
學院内發生的網絡信息安全事件、火災、财物失竊、人身安全、洪澇災害、氣象災害、教育考試類、學術不端等安全事件。
二、應急響應
1.針對學院内發生的網絡信息安全事件,學院所屬網站管理人員、自媒體負責人等發現不良信息、網絡病毒、網絡攻擊的,應立即采取措施終止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的傳播,及時将情況報至學院分管領導和相關應急處置小組。
2.針對學院内發生的火災等安全事件,發現人第一時間判斷火情,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開展滅火,同時報學院分管領導、保衛處。學院分管領導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按程序報警,斷電、組織人員疏散和攜帶消防器具進行撲救,派熟悉附近道路的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和救護車輛。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并要清點人數,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4.針對一般财物、人身安全等治安事件,各系部、師生要及時上報,積極配合保衛處、公安局等開展調查工作,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置,及時總結,組織學習,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5.針對校園洪澇、大風、雷電等自然災害事件,在發生災害前,排查各種潛在危險隐患,預防為主。接到上級預警信号和停水、停電、停課等通知後,第一時間将信息傳遞給師生。一旦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迅速趕赴現場,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撤離危險地域,妥善處理相關事宜,盡可能減少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
6.針對學院發生的教育考試類突發事件,如發現試卷洩密、監考人員行為不當,發現人(監考教師、巡考等)現場迅速控制事态,防止蔓延,第一時間報送學院教務辦、教學院長,在其指揮下采取更換試卷、更換監考人員措施。如發現考場集體作弊、考場秩序失控、集體罷考等情況時,發現人應終止該場考試,不準涉及人員離開考場,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詳細記錄和處理,并及時将信息報送至學院教務處、教學院長。
7.針對學院發生的學術不端事件,應及時對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并将情況說明發送至科學技術處等相關部門,配合以有關部門完成後續處理工作。
十、善後工作
配合學校職能部門及時查明事件原因及發展過程,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做好相應補助、安撫工作。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對工作的經驗教訓,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整改和修訂。
十一、獎懲管理
對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緩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渎職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十二、對應急預案的解釋、修改及演練
1.應急預案制定、解釋
本預案由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編制并解釋。未盡事宜遵照學校相關預案文件執行。
2.應急預案修訂
随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适時地組織人員對各類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上報黨(校)辦備案。
3.應急預案的演練
本預案頒布後,要根據預案中的相關内容,組織全院師生定期進行專業性和綜合性應急演練。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理解熟悉相關内容。
伟德BETVlCTOR1946黨委 伟德BETVlCTOR1946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