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發布時間:2023-06-19浏覽次數:78

各學院(部門):

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将于6月30日起進行。為保證考試工作的有序開展,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共課課程考核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時間、地點及監考人員;專業課課程考核由開課學院(部門)組織安排。

二、課程考核要求

  1.所有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開設的課程均應在7月9日前完成考核。

  2.所有課程的考核内容及形式均應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非試卷形式考試需報課程開設學院(部門)審批、備案。

三、考試的組織實施

1.試卷印刷保管

  開課學院(部門)及時與教務處教學管理科對接,需在考試日期前一周前往教學管理科填寫《徐州工程學院文印中心印制單》,于考試前完成試卷的印刷、分裝并妥善保管試卷,嚴防洩密。

2.試卷領取

  專業課試卷領取地點由開課學院安排,統考課試卷領取地點見附件。

3.組織安排

1)公共課考試時間及地點安排須通知學生至徐州工程學院教務系統進行查詢(也可參見附件1),公共外語各課程考試時長詳見附件2。

2專業課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開課學院在學校規定時段内安排

3監考人員由所屬學院(部門)負責安排并通知。監考人員須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至考場。

4考試前各學院要組織監考教師學習《徐州工程學院監考須知》,強調監考紀律,同時加強學生考風考紀教育

5)學生參加考試必須遵守學校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并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如無有效證件,所屬學院應開具有學生照片的紙質證明,并在照片上加蓋公章

6監考人員應做好考試記錄,填寫相關内容,考試結束試卷清點無誤後交開課學院簽收。

   4.緩考

   學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須在考試前登錄教務系統辦理緩考手續,未及時辦理緩考手續的學生,按曠考處理。

四、紀律要求

考風考紀建設是樹立良好學風的重要環節,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做好監考教師培訓及學生的考前教育。廣大師生應從自身做起,努力營造良好的考風、學風和校風。

考試期間,學校将組織人員對考試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附件1:2022-2023-2期末考試安排.xlsx

附件2:2022-2023-2外院期末公共課各科目考試時長彙總.xlsx

 

                                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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