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發布時間:2023-07-03浏覽次數:10

各部門:

根據省教育廳、省公安廳關于做好暑期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為了切實加強我校學期末及暑假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安全管理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切實增強防範意識

1.夏季是各類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各部門、各學院要在暑假前采取多種形式,對本單位師生廣泛開展防火、防盜、防詐騙、防傳銷、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災害等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确保廣大師生人身和财産安全。

2.要妥善化解和處理學生尤其是畢業生的各種矛盾,防止因矛盾激化而演變為群體性或惡性案件。

3.教育本單位師生在暑期離校及返校過程中,應到火車站、汽車站乘坐正規營運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車輛或超載車輛;暑期期間駕車出行中要遵守交通規則,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4.教育本單位師生暑假期間要遠離“黃、賭、毒”,警惕校園貸、套路貸、培訓貸等,不參加非法集會、反動邪教以及封建迷信等活動。

5.學生處和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暑期留校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留校學生的人身和财産安全。

二、加強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隐患

1.各部門、各學院要對本單位各方面的安全生産工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放假前進行一次安全自查,結合本單位實際,對“防火、防盜、防洪澇雷電災害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隐患進行排查和整改。要集中力量對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室禮堂、圖書館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實驗實訓場地、實驗室和危化品倉庫等危化品區域;配電室、校園施工現場等重點場所;油氣輸送管道、電網線路、水電氣設施等重點部位;電梯、壓力容器等重點特種設備,開展全方位、立體式的安全隐患檢查整治。對排查出的較大安全隐患需學校統籌解決的,形成報告(電子稿)于2023年7月10日前報大學生活動中心120室,電子稿發至QQ 409809502。聯系人:蘆老師;聯系電話:6508

2.各部門、各學院對在暑假期間不使用的各類場所,除保留消防應急疏散标識用電和消防用水外,必須對具體部位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鎖閉門窗,确保學校财産安全。

三、切實落實安全措施,保障校園安全穩定

1.各部門、各學院的貴重物品能集中保管的建議集中保管,不能集中保管的要明确具體安全責任人,定期巡查,确保财産安全。

2.各學院在放假前對所屬實驗室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針對水電氣、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特種設備等,不留盲點、不留死角。針對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各學院要提前做好實驗室防範措施,防止因強對流天氣引發安全事故。涉及到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學院需對本學期實驗剩餘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盤點清查,台賬務必清晰。确實需要開放實驗室的,項目負責人經OA系統完成《徐州工程學院實驗室開放申請表》審批流程方可開放。申請開放實驗室的學院需填寫《學院假期實驗室使用明細》《學院假期期間實驗室值班表》,同時實驗室要堅持“三關一鎖”(關電、關水、關氣、鎖門),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做好報備、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3.學生處要做好學生宿舍的防火、防盜工作,特别要做好留校學生的住宿安全管理工作,加強留校學生在公寓安全用電的監督檢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暑假期間在校内進行的各類維修施工,施工責任部門應在施工前到保衛處辦理施工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施工,同時要安排專人全程監督施工過程,确保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5.各部門、各學院要認真落實暑假期間的值班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6.保衛處要加大晝夜巡查工作力度,加大重點要害部位巡視頻率,同時對各單位重點部位的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确保暑期校園安全穩定。

保衛處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為:83269110(内線: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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