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切實掌握學生學習狀況,促進學風建設,持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徐州工程學院教師評學實施辦法》(徐工院教評發〔2023〕4号)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教師評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人員
本學期所有任課教師
二、評學時間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7日
三、操作流程
1.電腦端:學校主頁-->信息門戶-->我的系統-->智慧評估-->教師評學-->點擊任務進入評價頁面-->評價填寫-->提交。
2.手機端:企業微信APP-工作台-公共服務-智慧評估-教師評學(手機頁面底部中間)-->點擊任務進入評價頁面-->提交。
四、評學要求
1.請督促任課教師本着對學生負責、對教學負責的态度,對本學期内所有授課班級進行評價,客觀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确保參評率100%。
2.評學時,若出現與本學期實際上課課程不符的情況,請各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老師統一反饋到高教評估中心。
聯系人:程輝
聯系電話:83105336(内線:5336)
高教研究與評估中心
2024年6月24日